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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nday, February 12, 2007
主日崇拜 – February 11, 2007

僕人系列 3:全力以赴

申命記 6:4-5

重點及靈修:


傳統上以色列人稱(申命記 6:4-5)為Shema,可譯作最大的誡命。 拉比亦視之為一切律例典章的中心。甚至有虔誠的猶太人每日早晚都背誦一次。
這段經文之所要重要,是因為它總括了上帝和以人的關係,以人作為上帝子民的身份,以及事奉上帝的態度。
Shema一字來自第4節第一個字:「聽」
在舊約,特別在講及耶和華與以色列人的約為背景時,「聽」(to hear) 耶和華的話,就等於「順服」(to obey) 耶和華的話。

上帝向人說話,人的回應就當是服從。在你日常生話中,在你面對抉擇時, 主要考慮個人喜好,利益關係,社會大勢,抑或是以神的話為依歸?

這最大的誡命是以一個宣告為開始:「 耶和華 ─ 我們神是獨一的主。」
遵行一切的律例典章的起始點是一段關係。
而誡命的內容就是:「 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力愛耶和華 ─ 你的神。」
專一愛上帝的自然表現,是謹守遵行祂的律例典章,按著上帝的心意去生活。 這種表現不但自然, 且是盡上一切的力量,「盡心、盡性、盡力」去體現出這份關係。

在你今日的生活中,有專心致志,全力以赴的去愛上帝嗎?如何見得?
有什麼事物阻礙你專一愛上帝?


我們在歌鄰這群體,可在3方面表現出我們對上帝全力以赴的愛:
1. 要盡力去發掘並發揮上帝給予你的恩賜,去參予建立整個群體。
上帝給予了你什麼恩賜?你在教會參予上有什麼 passion?

2. 忠心於上帝所托付你的工。
你是否明白你目前所投身的事奉岡位,在整個教會的大圖畫中的位置?

3. 全力以赴見証上帝
作為一個分別為聖的群體,是為要見証上帝,吸引萬民歸主。你願意立志以你的生活去見証上帝嗎?

在你身邊有沒有仍未接受基督的朋友? 你願意立志以你的生活,在他們面前見証上帝嗎?

在你身邊有沒有曾經返過教會,但正在信仰路途上迷失的朋友? 你願意立志以你的生活,在他們面前見証上帝嗎?你願意與他們分享歌鄰的異象,邀請他們進入歌鄰這群體,與我們一同見証上帝嗎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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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ed by Yan Yan the Pig Farmer @ 12:17 AM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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