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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ursday, January 31, 2008
淫照風暴的啟示

[牧者逼切提醒,請弟兄姊妹留意閱讀或收聽。]

近日網上不斷流出疑似香港明星的淫照。雖然照片的真偽未辨,但各界都似乎意識到,今次可能不只是什麼合成照小風波(事實上,網上所流傳由下流無聊人士所泡製的明星合成照不知凡幾),而是一場大風暴。而牽涉人物的反應,亦顯示今次的事件非同小可。

事件已交香港警方處理,並已向國際刑警求助,追查發放兇手,故不多評論。
但事情再次提醒我們,身處數碼世界的陷阱。

在今天的數碼世界,一部手機在身,已集數碼相機、攝錄機,以及各種上網功能。無論何時何地,有聊無聊,人都會拿出手機大拍一番。宏觀來看,這現象改變了我們記錄的模式和對所謂「記憶」的要求。不過微觀一點,卻可看到不少陷阱。

也許因為太過習慣於拍照,一般人(特別是年青人)都非常不小心,對處理數碼資料(如數碼相片,錄映片段)不夠敏感。以下是一些有關防止踩陷阱的提醒:

1. 在互聯網上沒有太多私隱可言
你 send 給朋友的一個 email,內容可能輾轉去了巴格達一個網友手上。只要一個訊息上了互聯網,你就沒有太多 control。你將一些自己街頭醉酒的相放上 blog,再加幾句粗言穢語做注腳,以為幾型,說不定你上司會無意 search 到。

2. 要記得,一切數碼化的資料都是永久保留的 (permanent),所以一定要小心處理
例如現今數碼相機非常流行,大家係又映,唔係又映。有時幾個女仔 high high 地,自拍性感相同朋友分享。一個唔覺意外流,可能兩日內就有你的性感相在幾個不同網上論壇上流傳,到時就後悔莫及。

3. 不要在網上 search 近日的明星淫照
你需要知道的新聞消息,在各大報章或正經的新聞網上,透過文字了解已經足夠。無必要因八卦去搜尋相片。
搜尋淫照只會令你墜入另一個陷阱:情慾陷阱。
由於事件已有警方接手,所有正經網站為免觸犯法例,都只會有文字,無圖片,連打格仔圖片都無。執意搜尋的話,很容易會進入了色情網站或色情論壇,到時易入難出。電腦中毒事小,心靈中毒事大!

4. 以免犯法,不要流傳。
不要自己搜尋之外,也不要將有關的圖象或結連電郵他人,千萬不可放上自己的 blog 或 facebook,因這樣做已觸犯香港方面《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》。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100萬大元及入獄3年。所以各大報章、網站都非常小心。在其他地區,發放淫褻物品亦屬違法。
再者,有關新聞消息,透過文字了解已經足夠,流傳圖片只會誤己誤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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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ed by Yan Yan the Pig Farmer @ 1:58 PM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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